案例分享
陈经理日前办理了一件过户手续,买方是一位深圳市离退休女性,今年 已经56岁了,并且离异单身,想要在深圳市龙岗区买了一套住宅房产自住。
按照深圳市住宅买房限购政策,入深户必须满三年,社保也必须满三年以上,中间不能断缴,名下深圳无房。所以在签二手居间合同时反复核实询问,买方信誓旦旦的保证,购房名额没有问题,还举例说去链家,中原都问过了。
由于买方是一次性付款,所以双方做完银行监管后,双方就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过户了,经过登记中心经办人员的审核,发现买方退休前一年,社保有断缴8个月,但是买方自己也在当时也已经补缴上去了,也就是买方自己认为的没有断缴,10多年的社保,足够了。
可是深圳市住宅购房政策是不能有断缴过的记录,由于2020年疫情,政策有放松一点,疫情期间断缴不超过3个月,并且也已经补缴上去了,购房之日向前追溯42个月(3年半)是连续正常缴纳社保,就算正常社保条件。
这样,因为买方不符合购房政策,被不动产中心退件了。所以对于离退休人员,过户必须带上退休证明,退休前社保一样必须要正常缴纳,不可以有断缴的记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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